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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北省2015年上半年免考办理的通知

时间:2015-02-14 21:44:50  来源:  作者:  点击数:

 网上办理

时间:31日至10日(8:00--22:00

流程:网上提交->交费(每人每科20元)

现场确认:考生须本人办理网上申请、现场受理、提交材料等免考手续。因委托他人代办造成未能通过免考审批的,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。

 

重要提示:

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,确保自学考试考生信息安全、准确,自2015年上半年起,凡网上申请办理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业务的考生(含在籍考生和新生),均须使用密码(通过修改初始密码获得)登录后方可进行相关业务的办理。

1.仅限我省在籍考生(即在我省有一门或一门以上合格成绩的考生)申请免考。

2.已拥有密码的在籍考生,可直接使用密码登陆申请免考。

未获取密码的在籍考生须本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证,在申请免考期间到报考点【点击查看列表】进行信息现场确认(含读取身份证信息、采集指纹信息、获取初始密码)。

3.如在自考考籍中姓名、身份证号信息与居民身份证不符的,免考期间不予受理信息确认。可于理论课程报考期间申请信息修改后再确认信息并获取初始密码。

4.2015年下半年起我省免考政策有所调整,详见通知文件(冀考委自[2015]1号),考生可通过各市级教育考试机构、助学单位了解详细内容。

1、 考生免考必读

2、考生办理受理时所需提交材料的说明

3、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》和《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》有关说明

4、“非学历证书”可免考课程对照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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